為籌措移民費用,名校畢業的她賣掉房產去澳門賭博,輸錢後為湊足賭資,又霸占了已經出售的房產並一房四租。
3月22日,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獲悉,日前,該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龔婷批准逮捕。
現年38歲的龔婷,曾就讀於上海外國語大學,學的是法語,還去國外留過學。龔婷的父母長期分居兩地。父親在香港,母親和她生活在上海,並且在上海市閔行區有套房子。2015年,母親生病過世,對龔婷的打擊很大。
在母親過世後,龔婷感到孤單。心灰意冷的她想移民國外“度過餘生”。因為會法語,她把加拿大魁北克法語區作為自己的移民目標。一番打聽,龔婷得知移民費用要600萬人民幣。
2016年7月,龔婷將市值近400萬的房子到中介掛牌266萬出售,很快就找到了買家
賣掉房產後,加上自己的積蓄,龔婷有了300萬資產。然而這離600萬的目標差距仍然很大。這時,龔婷的朋友勸她去賭博,試試手氣。
龔婷自稱,去澳門賭博了18次,全贏。到案後,龔婷回憶那段時間的感覺,“整個世界都被踩在腳下了。”
但讓她沒想到的是,從第19次開始,直到第38次,自己一直連輸。其中最多的一次,她輸了170萬。
“我就想死在澳門。我當時在澳門房間裡邊,四天四夜沒有吃東西。”龔婷回憶說。
為湊齊賭資,龔婷打起了已出售房子的注意。原來,龔婷在2016年7月將房產售出後,她一直沒有搬出該房屋。2016年9月,龔婷收到了法院傳票,是買房者將其告上了法院。
龔婷到案後供述,收到全款時,她就不想賣房子了,於是一直住在裡面。雙方多次調解都沒有達成共識。
2016年10月,龔婷得知該房產已被法院查封,但她仍住在房子裡。2017年4月,這套房子被法院強製過戶給了買家。
而此前,龔婷為了湊足賭資,還將這套房子同時租給4名租客。
2017年1月初,龔婷跑了幾家不同的房產中介,稱有房子要出租,即已售出的這套房子。但龔婷並沒有提該房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實,她只是拿出房產證複印件給中介看,並解釋因自己在辦理出國手續,房產證被拿去做資產評估,所以目前只有復印件。中介核對了房產證後,就掛出了該房源,對外出租。
幾天后,租客劉明聯繫龔婷實地看房。看房時,龔婷跟劉明說自己要移民,希望租客能一次性支付一年的房租。劉明當時就支付了定金。第二天,兩人在中介公司簽訂了租房合同,月租4500元,租期一年。
一周後,龔婷找到劉明,稱移民手續出現了問題,要延遲交房。同時,她向劉明提議,若其能將三年房租一次性付清,月租可以減為3700元。劉明聽後覺得很划算,就於22日與龔婷簽了補充協議,將租期改為3年,並將三年房租14萬餘元一次性交給龔婷。
之後,龔婷以外婆病故、移民出問題等理由拖延交房。一直到2017年2月14日,劉明聯繫不上龔婷,就上門去找,但發現家裡也沒有人。於是,他就找了開鎖匠強行開門,並住了進去。
幾乎在同一時間,龔婷還找到了另外三位租客,共騙取四位租客租金32.3萬元。買家要入住,四位租客也要入住。大家一碰面,才發現自己被騙,由此案發。
2018年,龔婷在廣州落網。經審查發現,2017年1至2月期間,龔婷將該房屋同時出租給4名租客,簽訂了時間重合的租賃合同,並以移民為由,要求租客全額支付租金。龔婷向承辦檢察官供述,其將出售、出租房屋所得的錢款全部用於賭博。
承辦檢察官認定,龔婷隱瞞涉案房屋已出售的情況,與多人簽訂租賃合同,騙取他人錢款三十多萬元。在一房多租的事情被發現後採取欺騙、隱瞞等手段拖延時間,最後採取手機關機、微信拉黑等方式躲避承租人,隱匿踪跡,其行為系合同詐騙。合同詐騙罪20萬以上屬於數額巨大,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。
日前,閔行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龔婷批准逮捕。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。